各乡(镇 )、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6]76号 )、《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精神,现就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通知如下:
附件:新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债务融资领域诚信建设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