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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多措并举助力企业重塑信用
发布时间:2025/08/22  |  来源:  |  专栏:新密动态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助力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减轻失信惩戒带来的负面影响。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所多措并举,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进行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实现良性发展,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发展信心和内生动力。

一是优化服务,实施“四书同达”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执法质效,力促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四书同达”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同时向当事人送达“四书”,指导、告知企业后续办理信用修复时的注意事项。2025年以来,已送达“四书”87次,为帮助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奠定基础。

二是减化申请材料,强化内部协同。依据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服务的工作通知,可通过市场监管领域系统平台查询或部门内函询确认的,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将整改报告书、修复培训记录等作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是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办理效率。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4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争取9个工作日内办结。截至目前,共完成信用修复390户(次),有效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

四是鼓励企业增信,依法停止公示。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总局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停止公示该企业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避免失信信息长期留存。

五是推进信用修复“免申即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免审即办”政策。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失信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数据筛选、系统核验等手段,主动协助完成信用修复,实现“零申请、自动办”。这一转变节省时间精力、降低制度性成本,让经营主体专注于生产经营,感受政策温暖便捷,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激发市场活力。

六是强化结果互认,建立共享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由市场监管部门修复,修复结果信息由省市场监管局共享至省发展改革委。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由发展改革部门修复,修复结果由省发展改革委共享至省市场监管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站与“信用中国(河南)”网站的修复结果互认共享,从根本上解决多头修复的难题。


|2025/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