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修复。
具体来说,失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原则上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方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最长公示期届满且信用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完全履行相关义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公示期限自失信信息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其中,轻微失信信息包括以简易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普通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信息等。轻微失信信息可以不予公示或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为3个月。
一般失信信息则包括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信息等,其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
严重失信信息包括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信息;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息等,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
《管理办法》提出,行业主管部门可按照“轻微、一般、严重”的分类原则,制定本领域失信信息具体分类标准,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发布。信用主体申请信用修复的,应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相关材料,信用修复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移出异常名录等。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那些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也作出了明确要求,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执行期间,重整企业或者管理人可以持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或者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向“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信用修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最小必要原则,临时屏蔽违法失信信息,临时解除可能影响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执行的管理措施。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未执行成功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恢复其原有违法失信信息公示状态。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接下来,信用修复的协同联动措施也将配套实施。
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修正草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强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网络安全风险进一步凸显,利用网络从事网络入侵、网络攻击、传播违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
修正草案完善不依法履行网络运行安全保护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一是,区分造成大量数据泄露、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局部功能等严重情形,以及造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主要功能等特别严重情形,参照数据安全法有关规定,提高罚款幅度;二是,对销售或者提供未经安全认证、安全检测或者安全认证不合格、安全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行为,增加规定法律责任;三是,对违反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网络安全信息的行为,完善处置处罚措施;四是,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完善处置处罚措施。
修正草案还完善不依法履行违法信息处置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结合近年来网络信息内容违法行为执法实践,修正草案对网络运营者发现网络违法信息未依法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或者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行为,完善处置处罚措施;对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特别严重后果的违法情形,加大处罚力度。
此外,修正草案还做好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等行为法律责任的衔接,增加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记者日前从中央网信办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信息发布行为,按照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总体安排,中央网信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从严打击恶意蹭炒误导公众、多种手段歪曲事实、不做标注以假乱真、专业领域信息不实等4类突出问题。
其中,恶意蹭炒误导公众问题方面,重点整治涉热点舆情或公众人物时,假冒当事人、近亲属等,通过账号名称、简介等方式编造身份,蹭炒热点,混淆视听等。多种手段歪曲事实问题方面,重点整治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技术,仿冒他人,或编造社会民生等领域虚假信息,欺骗公众;歪曲解读关乎公众利益的政策方针、法规文件,宣扬“即将取消”“重大变动”等不实信息,制造噱头等。
据悉,专项行动将从严规范“自媒体”信息发布流程,畅通用户投诉举报渠道。对不经核实转载发布不实信息的账号,采取站内信警示、短期禁言等处置。对仿冒热点事件当事人,恶意编造财经、医疗等重点领域不实信息等违规情形严重的账号,从严采取长期禁言、关闭账号等处置。
为深入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加强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的决策部署,完善专利代理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监管工作,有效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秩序,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了解到,《办法》共五章二十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制定依据、基本概念、主管部门等信息。第二章为信用等级评价,按照国务院关于信用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明确等级标准,设置4个等级,并根据荣誉奖励、社会贡献等因素,设置附加加分项,增设A+等级;同时明确信用信息来源、计分周期、计分方式等规则。第三章为信用信息的公示、查询、异议和修复,明确了信用信息公示、查询方式,规定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请等规则。第四章为结果运用,明确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将实施的分类服务和监管措施。第五章为附则,规定解释部门和试行时间等。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办法》的相关规定,强化专利代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推动信用赋能监管成效落地,有力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昨日,记者从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办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我市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振信心、增强预期,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为稳住经济大盘保驾护航。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为期四个月,共分思想发动、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总结验收、成果评议五个阶段。整治重点为政务领...
为深入推进登记注册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整合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职能,全力打造企业开办专区升级版,在全市率先推行登记审批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推行登记审批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就是在充分发挥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作用的同时,将专区升级为办理营业执照和...
6月30日,全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对我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曹月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向本级政府一把手做好...
诚信是做人、兴业、立国之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让诚信成为文明城市最美底色,对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城市软实力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建设路办事处阳光新城社区主动融入诚信社会建设大格局,积极探索创新、大胆先行先试,将诚信建设嵌入基层治理各个环节中,形成了以诚信引领的“善治解放路”良好氛围。如今在建设路街道诚信之花遍地开放、...
5月17日下午,商丘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推进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传锋主持会议。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攻坚组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县(市、区)发改委(经发局)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各参会单位汇报了落实5月13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情况,27个专项攻坚组围绕《商丘市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攻坚...
今年以来,淇滨区坚持以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完善督导考核体系、加强资金政策支持三大措施为抓手,全方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改善优化营商环境。1月5日,淇滨区被评为全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唯一入选的市辖区。 一、注重信息归集,提升信用信息化水平一是建设闭环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拨付70余万元建设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设置数据报...
3月4日,浚县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第一场专题新闻发布会,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分别总结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和创新亮点,并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浚县县委政法委坚持问需于企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去年灾情过后,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浚县政法系统制定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43条工作举措,并持续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及“四大一...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吴远大做客检察日报两会云端访谈演播室,与广大网友分享他的履职故事。主持人:吴代表,您好,早在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的时候,您就保护民营企业等主题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请讲讲具体内容。吴远大代表:当时我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一些共性、突出的问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