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修复。
具体来说,失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原则上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用主体方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最长公示期届满且信用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完全履行相关义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公示期限自失信信息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其中,轻微失信信息包括以简易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普通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信息等。轻微失信信息可以不予公示或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为3个月。
一般失信信息则包括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信息等,其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
严重失信信息包括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信息;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息等,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
《管理办法》提出,行业主管部门可按照“轻微、一般、严重”的分类原则,制定本领域失信信息具体分类标准,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发布。信用主体申请信用修复的,应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相关材料,信用修复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移出异常名录等。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那些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也作出了明确要求,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执行期间,重整企业或者管理人可以持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或者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向“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信用修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最小必要原则,临时屏蔽违法失信信息,临时解除可能影响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执行的管理措施。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未执行成功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恢复其原有违法失信信息公示状态。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接下来,信用修复的协同联动措施也将配套实施。
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修正草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强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网络安全风险进一步凸显,利用网络从事网络入侵、网络攻击、传播违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
修正草案完善不依法履行网络运行安全保护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一是,区分造成大量数据泄露、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局部功能等严重情形,以及造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主要功能等特别严重情形,参照数据安全法有关规定,提高罚款幅度;二是,对销售或者提供未经安全认证、安全检测或者安全认证不合格、安全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行为,增加规定法律责任;三是,对违反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网络安全信息的行为,完善处置处罚措施;四是,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完善处置处罚措施。
修正草案还完善不依法履行违法信息处置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结合近年来网络信息内容违法行为执法实践,修正草案对网络运营者发现网络违法信息未依法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或者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行为,完善处置处罚措施;对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特别严重后果的违法情形,加大处罚力度。
此外,修正草案还做好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等行为法律责任的衔接,增加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记者日前从中央网信办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信息发布行为,按照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总体安排,中央网信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从严打击恶意蹭炒误导公众、多种手段歪曲事实、不做标注以假乱真、专业领域信息不实等4类突出问题。
其中,恶意蹭炒误导公众问题方面,重点整治涉热点舆情或公众人物时,假冒当事人、近亲属等,通过账号名称、简介等方式编造身份,蹭炒热点,混淆视听等。多种手段歪曲事实问题方面,重点整治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技术,仿冒他人,或编造社会民生等领域虚假信息,欺骗公众;歪曲解读关乎公众利益的政策方针、法规文件,宣扬“即将取消”“重大变动”等不实信息,制造噱头等。
据悉,专项行动将从严规范“自媒体”信息发布流程,畅通用户投诉举报渠道。对不经核实转载发布不实信息的账号,采取站内信警示、短期禁言等处置。对仿冒热点事件当事人,恶意编造财经、医疗等重点领域不实信息等违规情形严重的账号,从严采取长期禁言、关闭账号等处置。
为深入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加强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的决策部署,完善专利代理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监管工作,有效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秩序,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了解到,《办法》共五章二十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制定依据、基本概念、主管部门等信息。第二章为信用等级评价,按照国务院关于信用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明确等级标准,设置4个等级,并根据荣誉奖励、社会贡献等因素,设置附加加分项,增设A+等级;同时明确信用信息来源、计分周期、计分方式等规则。第三章为信用信息的公示、查询、异议和修复,明确了信用信息公示、查询方式,规定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请等规则。第四章为结果运用,明确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将实施的分类服务和监管措施。第五章为附则,规定解释部门和试行时间等。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办法》的相关规定,强化专利代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推动信用赋能监管成效落地,有力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求,3月3日,县自然资源局在明道城广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及“六个一律”政策进行集中宣传。县政府副县长顾永庆出席活动。 活动中,该局执法队组织宣传车20辆,在城区主干道巡回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在城区内悬挂过街标语600余幅,各乡...
为认真开展“商丘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全面推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商丘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3月1日,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中,志愿者认真宣传条例的内容,大力宣传“商丘好人”,让“商...
加强信用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升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信心。在2022年“营商环境看安阳”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任自更介绍了安阳市通过信用监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方面采取的相关措施以及取得的相关工作成效。 任自更介绍说,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文件,对信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安阳市结合实际,印发了《安阳市加快推进...
党员打擂当先锋,项目快建促发展。近日,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启动了全市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擂台赛”活动,旨在推动党建与项目建设有机融合,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开展。这是3月1日记者从活动主办单位了解到的。本次活动以“4+8”市县区联动打擂方式进行,采取“党建+项目”模式,...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和做事的道德核心。为增强全体师生诚实守信意识,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育人环境,示范区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诚以立身信以立德”诚信主题的“护苗”教育活动。鹤壁市致远小学 致远小学召开全体教师诚信会议,对诚信教学、诚信为师提出更高要求,老师们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诚信做人,守信做事,把诚信理念内...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本来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在网上填写了诉求,没想到一查询办理结果,在平台上反映的问题一天内就得到了解决。”当淇县某企业从诉求办理栏目得知反馈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时,企业负责人激动地对来访的纪检监察机关护航员表示,“没想到纪检监察机关不仅面对面帮助我们纾解难题,还建设了这么好的线上交流平台、双方沟通交流的窗口。”...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确保金融政策直达企业,淇滨区召开全区“信易贷”工作推介会。会议由区长闫浩主持,刘广云、杨凯瑞等区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街道、区发改委、区科技工信局等19个重要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各单位分别就“信易贷”平台注册情况展开汇报与经验交流。区发改委主任杨万洪对“信易贷”平台贷款政策、注册申请流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培训。...
示范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创建最优营商环境示范区为目标,在服务优、措施新、讲诚信上下足功夫、做好文章,实现营商环境质量全面提升。这是3月1日记者从示范区营商办了解到的。“在服务优方面,我们在淇水湾街道聆海御园社区和古城街道博文社区建有‘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站’,帮助办事...